政院修住宅法 愛心房東有免稅額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為落實住宅租金補貼政策,提高房東出租意願,以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找到棲身之處,行政院會18日通過內政部擬具《住宅法》第12條之1、第54條修正草案,若順利三讀通過,明年就可上路,凡是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收入戶的房東,每月可享4千元的免納綜所稅額度,定明租稅優惠期間5年,實施後再評估是否續辦。

巢運認為,就民間實務工作者的經驗,此政策要達到善用空屋資源、協助弱勢家戶的效果,須先解決台灣租屋市場的幾個結構性問題,而現實情況是,大多數房東並未核實報稅。若要把房子租給領租金補貼的弱勢家戶,意味租賃事實會自動曝光,稅賦也會增加。

對於外界質疑許多房東本來就未申報租賃所得,政府的美意恐打折扣,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政府盼透過減免房東租稅負擔,鼓勵房東將房屋租予需要的人,如中低收入戶等,房東逃漏稅的情況並非常態,若未來政府的稅課收入增加,希望再進一步增加愛心房東的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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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0日 |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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