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方兩波搜索傳訊19人 兩里長候選人交保
1128選戰越來越近,桃園檢警調查賄又有斬獲!桃園女性里長為能順利連任,涉嫌發送6百元紅包予鄰長;龍潭一名里長候選人和競選團隊涉嫌搓圓仔湯勸退對手。經專案小組兩波搜索共計傳訊19名被告到案,2名里長候選人分以15萬元及20萬元交保,其餘鄰長均請回。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姚承志指揮臺北市調處及北市內湖警分局偵辦,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3日到莊蔡姓女里長候選人辦公室執行搜索,傳喚15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女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14名鄰長涉犯刑法第 143 條之投票收受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均無羈押之必要,女里長候選人諭知交保15萬元。
桃園市龍潭區鍾姓里長候選人與鄧姓、廖姓、徐姓3名競選團隊成員在今年8月24日晚間,邀約有意參選並具有候選人資格之鍾姓對手見面;廖姓女競選團隊成員當場向對手表示,若同意退選,可以補貼其所有已支付之選舉花費等語,約使鍾姓對手放棄競選,但遭對手當場拒絕。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徐明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及龍潭警分局積極偵辦,蒐證完備後,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3日到鍾姓里長候選人等人住處共3處執行搜索,並傳喚鍾等4人及證人1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鍾、廖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鍾姓里長候選人交保20萬元、廖女交保15萬元,其餘被告請回。
桃園地檢署強調,隨著投票日將屆,檢方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堅定態度持續強化查緝,並呼籲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共同維護乾淨選風,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