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司機委外 教部:加嚴背景查核
中部一名校車司機涉嫌以宗教名義性侵多名學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多名立委質疑,學校交通車委外承攬與司機資格審查機制仍有缺失,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教育部長鄭英耀18日表示,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司機背景查核與管理措施,確保有違法紀錄或曾作奸犯科者無法擔任校車駕駛,維護學生安全。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指出,校車司機適用《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範,但在實際上,許多學校將接送業務委外給客運或遊覽車業者,司機並非校方直接聘雇人員,因而衍生管理上的風險。
陳培瑜表示,校車司機若屬外包承攬人員,在外包模式下,業者可能臨時更換或安排代班司機,學校未必能即時掌握實際駕駛人身分,也難以完整查核其是否有不適任紀錄,責任歸屬與查核機制恐出現爭議。她主張,應重新檢討校車委外制度,明確劃分並落實校方、業者、教育主管機關及交通主管機關的四方責任。
對此,鄭英耀回應,教育部將與衛福部及地方政府共同研議,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機制與流程,並加強委外接送、校車相關人員的資格審查。他強調,未來將建立更嚴格的把關制度,確保有違法紀錄或曾作奸犯科者無法擔任校車駕駛,全力保障兒少通學安全。
立委提議司機禁私聯學生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日前表示,此案不只是單一犯罪事件,而是凸顯兒少接觸工作者查核制度不足,教育部應修正《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明定校車司機不得私下聯繫、邀約或單獨接觸學生。
她引用國外作法指出,英國設有兒童禁任名單,針對依法不得從事兒童相關工作或志工服務者建立查核資料庫;澳洲則要求接觸兒童的工作者取得「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作為進入兒少工作場域前的把關。她主張,台灣也應建立兒少接觸工作者查核制度,涵蓋校車司機、補習班人員、課後照顧人員、社團教練、營隊人員、志工及外包團體,不能讓業務外包變成責任外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