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移工納長照服務 衛福部:多面向評估

民間團體14日呼籲,衛福部勿任由公共長照議題淪為雇主與移工的弱弱相殘。(中央社)
民間團體14日呼籲,衛福部勿任由公共長照議題淪為雇主與移工的弱弱相殘。(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近日民間團體反映,移工休假容易造成家庭照顧缺口,倡議未來家庭看護工改由長照機構聘僱。衛福部14日回應,目前仍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也與勞動部討論,相關制度調整牽涉失能者照顧需求、家庭負擔及長照服務量能等多個面向,必須審慎評估。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依現行規定,若移工返國,家庭可使用包含照顧服務在內的各項長照資源;若有喘息或短期替代照顧需求,每年最多可申請52天服務。他建議,有需求的家庭提早與個案管理員討論照顧安排,以利銜接相關服務。

移工與婦女團體14日至衛福部陳情,呼籲政府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服務,由長照機構聘僱。台灣移工聯盟、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及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目前家庭看護工採個別聘僱制度,不少家庭即使聘請外籍看護工,仍必須共同分擔照顧工作。當移工請假、生病或返國時,家屬往往必須自行承接照顧責任,部分家庭面臨照顧人力不足的壓力。

前述團體表示,家事移工至今未納入《勞動基準法》,工時、休假及勞動條件與一般勞工不同。雖然政府近年推動喘息服務及短期替代照顧措施,但不少家庭反映申請不易,部分地區也存在照顧人力不足問題,因此主張逐步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服務,由長照機構擔任雇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不少家庭的照顧工作幾乎都由同一名看護工負責,一旦移工請假或返國時,照顧責任便回到家屬身上。若由長照機構聘僱家事移工並統籌調度照顧人力,可作為因應移工請假或離職時照顧人力調度的一種做法,這也是民間團體多年來持續倡議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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