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前主播記者馬德淪共諜 聽命做新聞反罷免遭起訴求重刑
前中天新聞主播兼記者林宸佑,被控以泰達幣的形式收受中共資金,長期與對岸人士合作,不僅依指示利用對方提供的素材製播反罷免新聞,就連講稿也都需事先經過對方審核;甚至提供自己的金融帳戶,作為對方吸收我國軍人交付報酬的管道,遭檢方依《反滲透法》等3罪起訴,具體求刑5年、5年、7年。
起訴指出,前中天新聞主播兼記者林宸佑,經營YouTube頻道節目「馬德有事嗎?」長期與黃姓中共情治人員合作,於2025年6月2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告審查通過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成立至同年8月23日舉行投票期間,依滲透來源提供的題材、審核講稿內容後,製播反罷免案影片,並於電視台、YouTube及社群平台發布,藉以影響投票結果,回報回傳觀看數據、流量後,收受報酬泰達幣(USDT)共4,325顆。
而早自2023年間起,林宸佑就將自己名下金融帳戶提供給對方,作為行賄我國軍職人員及公務員之資金通道使用,另透過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Binance、OKX)收受境外資金報酬,藉此掩飾特別犯罪所得來源。
檢方指出,林宸佑是透過網路結識黃姓人士,先由對方透過網路社群接觸我國軍職人員,並以金錢報酬等方式利誘軍人拍攝投共影片,進而吸收軍人並約定蒐集交付公務軍事機密資料換取報酬;林宸佑再依指示,先將自己之銀行帳戶資金以轉帳匯款方式行賄任職於陸、海軍現退役軍人及其他公務員共11人,再將軍機轉交給黃姓人士,並收取不法報酬。
橋頭地檢署認定,林宸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共同交付賄賂、違反《洗錢防制法》、《反滲透法》等罪,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依法從一重處斷。而6名洩密軍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傳遞公務上應秘密電磁紀錄罪及刑法洩密罪等。
檢察官批評,林宸佑身為知名新聞媒體工作者,本應負起監督政府、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等功能,應有其獨立性,竟為收取相關報酬,長期與境外敵對勢力合作,違反新聞倫理將本應中立的相關文稿事先傳送予境外敵對勢力加以審核後,再透過任職的媒體播出,達到境外敵對勢力影響我國相關公共議題輿論走向之目的危害國家安全甚鉅,罪無可恕。
檢方具體向法院請求,就《反滲透法》、洗錢罪、行賄罪分別具體求處各罪的法定最高刑度5年、5年、7年有期徒刑。本案依法以《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因涉及公務國安機密,不適合行公開審理,將於起訴後由公訴檢察官聲請法院轉軌不行國民法官審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