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8審委請辭 文化部籲審委進行實質審查
公視董監事審查會原訂4月16日舉行,在野黨推舉的8名審查委員9日聯名請辭,質疑提名程序未經政黨協商;文化部9日則回應,強調《公共電視法》未規定需政黨協商,「這不叫做政黨協商,這是政治勒索和綁架」,並呼籲審查委員回到會議進行實質審查。
第8屆公視董監事審查會,去年底首次審查只通過4人,未達董事會組成門檻,文化部於上月補提新的候選人名單,原訂4月16日進行第2次審查會議,9日傳出8名審查委員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具函請辭,審查委員控訴文化部長李遠未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也未依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的慣例辦理提名,認為提名程序欠缺正當性,「難妥適遂行審查任務」,不得不聯名請辭。
對此,文化部回應,強調已一再尊重審查委員意見,在納入多元領域代表後提出第2次候選名單,並多次懇切訴求委員回到制度內,進行專業、理性的討論與投票決定。
文化部重申,從整部《公共電視法》49條文來看,「沒有一條寫到需要『政黨協商』這個程序」。對於委員一再提及的「往例」,文化部反問,若真有此例,為何過去第5屆歷經5次選任、第7屆3次審查,歷時均近千日;並以中選會為例指出,所謂協商結果如何,「相信全國民眾都看在眼裡」,直言「這不叫做政黨協商,這是政治勒索和綁架。」
針對外界質疑提名「個人私器」,文化部指出,本次10名候選人名單是廣徵各界意見後形成,無論專業、族群、年齡、多元性及社會公信力等面向,皆為「一時之選」,質疑何來個人私器之說。
文化部並說明審查時程,3月中進行審查委員會時間調查時,原定4月1日開會即已達法定人數,但考量在野黨推舉委員人數低於執政黨,為求公平,才改訂於4月16日召開審查會。文化部表示,此一善意調整,卻換來「用真心換絕情」。
文化部強調,審查委員由立法院各黨派推舉後,即被授權代表社會公正人士,負責審查公共媒體董監事會人選,「受推舉的委員就應該執行被賦予的責任與義務,不應逃避。」
文化部再次誠懇呼籲,請在野黨推舉的第8屆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勇於承擔責任,回到審查會議上,針對目前的所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實質審查,才不辜負社會的託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