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環評的初衷是什麼?(上)

⊙李俊緯

最近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鬧得沸沸揚揚,儼然成了環保界的大事。但仔細想想,環評制度最初是設計來做什麼的呢?除了防止開發行為或政策對環境的傷害之外,還有什麼更積極的意義呢?

雖然我大學時自詡關心環境議題,卻是到了畢業後在準備高普考時才真正有嘗試去了解「環境影響評估」這個時常在環境新聞中出現的詞語。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作業流程中,有個地方讓我很納悶,就是在第一階段環評中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的是開發單位,在第二階段環評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的也是開發單位!

照這樣看來,最近沸沸揚揚的美麗灣環評中,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給環保署審查的就是美麗灣渡假村自己囉!雖然我知道業者會委託工程顧問公司幫他寫,但這樣就表示業者可以自己跟工程顧問公司商量,把說明書或報告書寫得漂亮一點囉!?

而且在第一階段環評中,「處理民眾意見」的是開發單位,環保署並沒有直接傾聽民眾意見的機會,而環評往往在第一階段就這麼「有條件通過」了……

雖然滿腹的疑問,但為了準備考試,我依然硬是把這個環保審查作業流程背了下來。但至少我開始明白為什麼某些開發案鄰近地區的民眾會走上街頭,因為在這樣的制度下,公民參與的機會很少。

美國的環評制度

在一次偶然的機緣下,我到了台大法學院旁聽葉老師的「環境法」,其中有一堂課就是在談「環境影響評估」。讓我驚豔的是,葉老師並不是像考試用書那樣直接講台灣的環評法規,而是從環評制度的發源地──美國,開始談起。

美國的環評制度始於他們意識到各種政策、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的傷害,旨在讓決策者「think more」,也就是促使開發行為、政策的主管機關提早思考,思考如何把這件事做得更好。此外,美國的環評除了考慮自然科學的「證據」外,也考慮社會學的面向。

葉老師舉了某個美國知名的案例作說明:

公路局想要開一條具有高經濟效益的公路,但這條路會經過印地安人的傳統區域,且區域內是重要的野生動植物棲地,所以必須進行環評。

首先,公路局的主管機關交通部,必須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給各部會,包括環保署、內政部等等。收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後,環保署可就其環保的專業提出意見,內政部也可就其對印第安民族的了解提出意見。

這些意見會回覆給交通部並公開,一方面交通部可參酌這些意見做最後的決策,一方面公民團體在獲取這些資訊後可做監督的動作,若不滿交通部的決策,甚至可提出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環評法〉規定,建議書不可空白,一定得寫些東西才行,且環保署提出的建議僅供交通部參考,並不具有否決效果,不會有太多的顧慮或為難,因此可就其環保的專業洋洋灑灑提出真實的見解!

而真正握有否決權的是交通部,所以交通部可參酌各部會的意見,請公路局修正建案,或是乾脆不建了。當然,決策執行後若出問題,交通部要負責!此外,因為各部會都得參與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審查並提出意見,所以各部會皆有懂環評的人才!

這條公路,美國交通部最後決定不建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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