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全力防堵禽流感 加強八大防護網嚴陣以待

「主動監控」每季依規落實防檢署監測採樣,掌握環境病毒趨勢。(桃園市府農業局 提供)
「主動監控」每季依規落實防檢署監測採樣,掌握環境病毒趨勢。(桃園市府農業局 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牧場28日爆發禽流感疫情,為防堵疫情擴散桃園市政府嚴陣以待,即刻針對全市154場養禽場,加強八大核心防護網,並針對禽流感防疫立即發文所轄業者宣導及防範,後續積極安排訪視轄內家禽場,並請養禽戶加強相關防疫做為。

桃園農業局長陳冠義表示,桃園市畜禽飼養登記數,養雞場138場、養鴨場7場、養鵝場9場,合計154場,在養量約222萬隻,以八大核心防護網嚴格落實監控及查核。

桃園市畜禽飼養登記數,養雞場138場、養鴨場7場、養鵝場9場,合計154場,在養量約222萬隻。桃園市畜禽飼養登記數,養雞場138場、養鴨場7場、養鵝場9場,合計154場,在養量約222萬隻。(桃園市府農業局 提供)

項目包含:一、「主動監控」每季依規落實防檢署監測採樣,掌握環境病毒趨勢。二、「智慧預警」:勾稽化製系統,死亡率逾 1% 即刻啟動現地查核。如有異狀,必要時將採檢送驗及開立移動管制通知。三、「基層輔導」:宣導養禽戶加強養禽場圍網,防範野鳥侵入;並即時更新疫情動態並及撥發防疫物資。

四、「嚴格查核」:每月偕同中央稽查禽場與理貨場,確保生物安全無死角。五、「通報機制啟動」:如發現養禽場感染高病原性禽流感,將通報農業部防疫檢疫署,及執行現場撲殺作業。六、「強化法律教育宣導」:強力警示若隱匿疫情被查獲,除依動傳法第 43 條處 5 萬至 100 萬元罰鍰外,政府將「不予補償」任何損失。

七、「棄置屍體的重法加權」(廢清法與刑責):(1)隨意棄置處分:若於河川、埤塘或空地棄置禽屍,除《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罰外,應併同《廢棄物清理法》處 6,000 元至 3 萬元(一般案情)或 6 萬至 30 萬元(情節重大)罰鍰。(2)刑事責任警示:若大規模棄置且涉及危害公共衛生,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移送偵辦,處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 1,500 萬元罰金。八、「落實專業人員聯防制度」:畜牧場均與特約獸醫師簽約,要求桃園市各禽場特約獸醫師於每週場內巡查紀錄明載臨床觀察。若發生疫情且查出隱匿紀錄,應依《獸醫師法》與《動傳條例》重罰。

陳冠義表示,將持續督導轄內畜禽業業者落實牧場內各項生物安全工作,隨時通報疑似案例,以即時處置,維繫產業整體安全。◇

延伸閱讀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