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未及時通報釀缺藥 食藥署將查處
近日抗凝血劑、降血壓藥等6項藥品再傳缺貨,其中「里先安膜衣錠」屬必要藥品,依法廠商應於供應不穩前6個月通報。食藥署已展開調查是否違規,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必要時將依法追究責任並採取行政處分。
台灣第一三共股份有限公司15日發函醫療院所及藥局指出,部分藥品因國外製造廠ERP(企業資源規劃)系統異常導致供應延遲,可能出現短期缺貨,影響抗凝血劑與降血壓藥等6項藥品,整體供應預估需1至3個月調整。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食藥署今年1月初才接獲通報,其中「里先安膜衣錠」為口服抗凝血劑,列屬《藥事法》必要藥品,依法應提前6個月通報,目前正調查是否違反規定。
王德原指出,藥廠更換或異動ERP系統通常屬於事前規劃,理應可掌握影響期間,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將要求廠商說明並舉證。
藥品組技正黃玫甄表示,必要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須提前通報,若屬天災或不可抗力,應於事發後30天內通報;違規者將先公告名單,再犯或情節重大可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石崇良指出,相關藥品已過專利期,市面上有學名藥可替代,臨床供應無虞,但廠商未提前通報已涉違規,衛福部將釐清責任並依法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