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老農津貼 放寬額度與排富標準
行政院於15日討論通過農業部擬具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下稱《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調整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稱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及排富標準,明定老農津貼發放額度調整至每月1萬,預計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進一步提升其晚年基本生活保障。
農業部農民輔導司長陳怡任表示,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已難以充分支應基本生活所需,爰規劃將發放額度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整至1萬元,調幅23%,使津貼水準更貼近現行生活成本,實質照顧老年農民基本生活需求。
他說,另依《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原採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一次,但因基期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除直接調升額度外,另增訂額度檢討機制,於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啟動調整程序,以維持老年農民實質購買力,建立更具彈性與即時性的制度。
此外,為使制度更趨合理,同步檢討排富標準。排富條款修正內容包括:將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由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同時,為落實居住正義,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避免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於津貼保障之外。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本次《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重點包括:一、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修正中央主管機關名稱;二、明定老農津貼發放額度調整至每月1萬元,並建立定期調整後2年的檢討機制,適時反映物價及生活成本變動,相關新增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同時合理調整排富標準及建立調整機制;三、明定修正條文公布後,第4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農業部次長胡忠一說,老農津貼方面,若修法通過每年會增加129億元的預算,其中120億元來自於津貼額度8,110元調高到1萬元,且以去年10月領取人數52.9萬人所計算而出。另外則來自排富條款的放寬,原本有1萬4‚505萬人被排富,條件鬆綁後有7‚654人可以領取老農津貼,這部分約是9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