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修法 各方意見分歧

教師團體13日赴教育部抗議,批評修法缺乏比例原則,僅重視究責功能,難解濫訴問題。(記者宋碧龍/攝影)
教師團體13日赴教育部抗議,批評修法缺乏比例原則,僅重視究責功能,難解濫訴問題。(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為改善校園濫訴問題,教育部12日公布新版校事會議制度相關辦法,但各方意見分歧。教師團體13日赴教育部抗議,批評修法缺乏比例原則,僅重視究責功能,難解濫訴問題;家長團體肯定修法,並提醒教育部落實分流配套,學生團體則呼籲應加強個資保護稽核。

校事會議機制衍生濫訴問題,引發基層教師反彈,教育部12日修正發布校事會議制度相關辦法,改由校長召集會議認定是否受理案件,採無記名投票,且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新增輔佐人參與制度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所屬地方工會13日前往教育部門口抗議,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連教育部都承認校園存在濫訴與小案大辦現象,本次修法卻未見防堵濫訴的機制,反而強化程序對立,且條文中仍缺乏冤案賠償及針對濫訴的究責,呼籲教育部應思考廢除校事會議制度,還給校園一個信任的空間。

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發出共同聲明表示,肯定教育部修法,分流機制有助於讓資源集中處理重大案件,呼籲健全配套措施,如研擬「受理分流檢核表」作為依循原則,落實大小案分流,並確立「單一事實審認」,校事會議調查完畢後移送考核會或教評會,除發現新事證外,不得就同一事實重複調查,減少行政空轉;另新制上路後應設定一年「試行觀察期」,透過不受理率、案件分流率、重大案占比、平均處理時長等四項觀察指標,用數據驗證分流成效。

學生團體「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則認為,修法應兼顧師生關係的特殊性,若缺乏完善的保密與外部處理機制,刪除匿名檢舉恐將使校園事件「被看不見」,而非解決,過去有多起校園案件,如豐原高中案,校方在處理過程中,就多次外流學生個人資料,顯見學生隱私與安全尚未獲得完善保障,因此主管機關應加強個資保護稽核,確保校事會議制度在保障教學品質的同時,能真正維護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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