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單日育嬰假 雇主可領千元獎金
彈性育嬰假明年1月1日上路,讓勞工能以「日」請育嬰留停,勞動部11日發布獎勵要點,針對僱用勞工未滿30人的企業,若讓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職停薪,將發新台幣1千元獎勵金。
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依照現行規定可以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半年有投保薪資八成的育嬰留停津貼可領,但因為一次最少要請1個月,許多勞工擔心會影響職涯而不敢申請。
為提升育嬰留停的彈性,明年1月1日起,彈性育嬰制度上路,勞工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將有30天能以「日」申請,而為鼓勵企業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勞動部也編列5億元預算給予補助。
勞動部11日發布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明定只要是30人以下企業,雇主若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每名勞工每日勞動部將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千元,每名子女合計發給30日為上限。
要點明定,若雇主僱用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有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或是雇主有至勞保局建置線上系統登錄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資料,將由勞保局直接撥付獎勵。
要點規定,雇主申請獎勵,最晚必須在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的下一年度4月底前辦理,逾期申請者,勞保局將不予發給。
要點最後提到,此獎勵所需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將在115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動支,其後年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