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公告韌性特別條例修正 普發1萬元最快10月領取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5日公告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部分條文,經費上限自5,450億元增至5,700億元。攸關普發現金1萬元的條文也同步明訂,若行政院在9月送交特別預算並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民眾最快10月就能領到現金。

總統府公布的總統令指出,修正後第6條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5,700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限制。第9條則規定,本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依第3條第11款,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該條文規定,行政院應於本條例生效後1個月內將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施行期間屆滿後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另外,總統府也公告「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之5條文」。修正內容規定,自2021年1月8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十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掛牌者,新車貨物稅每輛減徵5萬元;若再符合現行汰舊換新規定,可再減徵5萬元,最高可減免10萬元。不過,排氣量2000cc以下的「客貨車、貨車」不在適用範圍內。

同時,購買並完成掛牌的150cc以下新機車,也可減徵貨物稅2千元,若再符合汰舊換新規定加上現行4千元,最高合計可減徵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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