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北屯清潔隊7人私收費違法收垃圾 2人遭聲押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查核垃圾車GPS軌跡時發現,北屯區清潔隊一輛垃圾車自2021年起偏離原定路線142次,查出該隊張姓隊員長期指示同事私下收運特定業者廢棄物,並收取清運費、禮品。台中地檢署日前約談張男等7人,訊後依貪污、圖利、違反《廢清法》等罪聲押張男。

中市府環保局指出,2024年3月查核垃圾車GPS時發現,北屯區清潔隊有一輛車多次偏離沿街收運路線,查出該輛車完成收運工作後,竟私自前往特定地點與不明車輛接駁廢棄物,隨後再運往焚化廠。環保局近一步查出,這輛垃圾車早自2021年3月間起就開始偏離路線,3年來累計偏離142次,且時間多集中於每週一、四,明顯異常。

環保局2024年5月依法解雇張員後,同年7月追蹤發現,同屬北屯區清潔隊的張姓臨時人員,也駕駛垃圾車跨區偏移路線達20多次,雖然他自述跨區是為了尋檢車輛並順路買便當,環保局仍將他一併移送廉政署偵辦。

中檢4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等單位,至涉嫌人等位於台中市之住居所、辦公處所共16處執行搜索,並約談犯罪嫌疑人11名及證人3名到案說明。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張男、張姓業者等2人,分別自2021年、2022年起,私自收取清運費用,接受非法廢棄物代收業者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以規避台中市政府所訂的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用而圖利業者,共同違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

中檢認為,2名張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因所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均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相當理由逃亡,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5名聽從張男指示協助搬運非法來源廢棄物的隊員,分別諭知以新台幣2萬至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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