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靜於民 無牌改管噪音蘆竹分局開61,800元罰緩

為維護轄區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蘆竹分局持續規劃假日防飆勤務,防制危險駕駛行為,深夜23時至翌日02時在大古山下(泉州路3號前)執行「改裝(噪音)車聯合稽查勤務,會同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桃園監理站針對民眾深惡痛絕的噪音車,強勢取締以遏止不法。
聯合稽查勤務,共計攔查檢測機車14輛,其中有9輛機車噪音超標,由環保局當場製單舉發外,蘆竹分局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 「非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變更原有規格設備」之違規態樣,舉發4件。
31日凌晨2時許,員警於蘆竹區長興路三段與油管路口執行防飆勤務時,也發現一部未懸掛號牌之改裝噪音車,製造擾人噪音,員警隨即上前攔查,經查證,該車騎士為一名未成年少年,員警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其「未懸掛號牌行駛」及「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申報登記」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製單告發,騎士將面臨最高累計達新,臺幣61,800元的罰緩,其所騎乘之機車車主也依法製單,另駕駛通知父母到場外,車輛也被移置保管。
蘆竹分局長楊贊鈞表示,任何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之行為,絕不姑息,警方將持續規劃並執行此類聯合稽查勤務,透過跨機關合作,全力維護轄區的居住安寧與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