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原創圖文書 文化部新制8月起受理獎勵申請

為系統性支持台灣原創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文化部新增「繪本及圖文書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要點」,自8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申請,鼓勵國內創作者及出版社踴躍提出計畫。文化部表示,此項獎勵將與「創作新秀獎勵」、「繪本及圖文書學校」及「金繪獎」等政策整合,形成完整支持體系,強化原創內容能量。
文化部長李遠表示,作為創作者深知創作過程中的孤獨與挑戰,也明白「好的創作」若需搭配行銷與推廣,才能廣泛傳播。因此,他特別以「繪本」作為切入點,希望透過創作陪伴、培育精進、出版與行銷的系統性政策,建立繪本生態系,進一步成為其他文化產業政策發展的參考。
李遠說,文化部自去年起陸續推出「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獎勵」,發掘並輔導潛力新秀,開設「繪本及圖文書學校」,提供實體與線上課程,廣納創作者學習成長。今年更補足創作與出版行銷階段的資源缺口,推出新制「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鼓勵優秀作品進一步接軌「金繪獎」、「翻譯出版獎勵計畫」及「Books from Taiwan 2.0」等外譯推廣平台,讓台灣好作品被世界看見。
文化部指出,此次新制獎勵分為三大類別,包括「個人獎勵」、「團體獎勵」及「下一本書獎勵」:
個人獎勵:提供每案最高60萬元獎勵金,完成後可自行洽談出版,或透過文化部媒合平台促成出版機會;團體獎勵:提供每案最高300萬元補助,可涵蓋多部作品創作與出版;下一本書獎勵:針對自114年1月1日起,曾以國家語言創作並獲金鼎獎、金繪獎或國際重要獎項的創作者,提供每案60萬元支持其下一本創作。
「個人獎勵」及「團體獎勵」自8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受理;「下一本書獎勵」採隨到隨審,自獲獎日起三年內皆可提出申請。
文化部呼籲有志投入原創繪本及圖文書領域的創作者與出版業者踴躍申請,相關辦法與文件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