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拖延啟用海淡廠 環團批罰太輕

環團23日召開記者會,批評環境部輕罰縱容台塑海淡廠拖延完工。(監督施政聯盟提供)
環團23日召開記者會,批評環境部輕罰縱容台塑海淡廠拖延完工。(監督施政聯盟提供)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23日表示,台塑六輕數度拖延啟用海淡廠,環境部卻僅裁處30萬元最低罰鍰,無法有效遏止台塑的違法行為,更未合理反映台塑鉅額不當得利,要求經濟部和環境部應以六輕實際用水需求為依據,促使台塑盡速啟用麥寮海淡廠。

台塑麥寮海水淡化廠去年三度申請展延,盼延至2026年4月完工,但環境部認為工程進度已達96.5%拒絕受理,並要求去年10月底前完工營運,今年4月環境部依違反環評承諾開罰30萬元。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經濟部工業局核配給六輕每日用水量為34.5萬噸,僅在供水不足時,六輕才需透過海淡廠啟用自籌的備用水源,但六輕2022年實際每日用水量僅20.8萬噸,代表啟用備用水源的機率大幅降低,台塑可取用便宜的濁水溪原水,導致海淡廠建置拖延至今。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若以海淡廠日產淡水10萬噸計算,每公噸成本約30元,每個月300萬噸,水費成本則約9千萬元,而取用濁水溪原水約每公噸12元,每個月水費成本只需3千6百萬元,也就是說六輕不啟用海淡廠,一年就省下6.48億元,環境部卻只罰30萬元,不具公平性與合理性。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表示,對於台塑拖延麥寮海淡廠啟用,規避自籌用水的環評承諾,環境部應強烈要求依承諾切實執行,以降低枯水期調度農業用水的壓力,並以海水淡化成本與原水費用的價差計算展延期間的罰款。

環團呼籲,經濟部和環境部應以六輕實際用水需求為依據,調降環評用水核配量,水利署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的事實,農水署應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以促使台塑盡速啟用麥寮海淡廠,早日將水還給農民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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