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罷免查水表案 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人起訴

圖為3月25日明良臻被移送花蓮地檢署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3月25日明良臻被移送花蓮地檢署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罷免立委傅崐萁在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送件後,遭民眾爆料花蓮市戶所帶著提議書登門查訪「查水表」。花蓮地檢署調查,由於查對提議人筆跡是否為代簽屬於選委會權責,但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及戶所主任鍾威霆卻濫用民眾簽章存檔越俎代庖,起訴3人。

明良臻違法下令

對連署簽章實地嚴查

起訴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規定,查對提議人名冊筆跡是否代簽、偽刻印章,及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蓋章等事項,屬於選委會權責。花蓮選委會為辦理傅崐萁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作業,2月3日下午3時許邀集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及選務承辦人,召開「花蓮選委會選舉、罷免作業程序研討及協調會議」,多次明確表達「查對提議人名冊簽章」是花蓮選委會的權責。

然而,該會議結束後,明良臻隨即邀集13名花蓮縣各戶所主任至縣府開會,以花蓮選委會查對提議人名冊簽章有時間壓力、人力缺乏、經費不足為由,違法指示須對提議人名冊簽章真偽進行「實地嚴格查訪」,即便當場有戶所主任提出質疑、吳俊毅也告知該工作屬花蓮選委會的權責,他仍執意要求強力執行。

花檢調查,身兼選委會總幹事的吳俊毅明知明良臻的指示不合法,卻未當場提出異議,反而配合發送空白的查詢單給各戶所主任,用來實地查訪提議人簽名;甚至提議各戶所可透過縣府戶政系統,查詢民眾過去因申辦戶政案件而蒐集的紙本或電子簽章,用來比對提議人名冊簽章真偽,逾越法定目的。

此外,明良臻除了指示下屬緊盯各戶所實地查訪進度,更於2月4日下午先後親赴部分鄉公所及戶所,指示戶政人員進行實地查訪時,可由村里長協助指引提議人戶籍地;他也親自打電話給部分戶所主任,指示盡速實地查訪,並複印提議人名冊影本給他。

花蓮市戶所查訪前

利用戶政系統比對簽章

隔天,花蓮市戶所主任鍾威霆接到明良臻電話指示後,隨即指示不知情的戶政人員進行實地查訪,並於查訪前先查詢戶政系統比對民眾存檔紙本簽章。陳姓戶政人員登門查訪時,民眾質疑自己因參與罷免連署而被縣府查水表,遂持手機拍照並上傳社群媒體,經媒體報導後引發社會譁然,花蓮市戶所才停止實地查訪。

花檢14日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起訴明良臻等3人。檢方考量,明良臻罔法擅自利用職權指示下屬從事不法行為,嚴重侵害罷免提議人資訊自主權,損及社會大眾對公部門保護個資義務的信賴,且破壞公務機關行政中立的基本要求,犯後又毫無悔意,還刻意滅證企圖卸責給下屬,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花蓮地院14日晚間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配戴電子設備監控。

對此,花蓮縣府行研處長陳建村表示,希望司法能盡速還給 3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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