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吵架帶6月女嬰輕生 狠母強灌毒品遭求刑12年
林口長庚醫院去年底收治一名不足6個月大的女嬰,驗出她體內含有高濃度的毒品反應,通報檢警偵辦。桃園地檢署查出,女嬰生母許女與男友爭吵後,情緒失控欲攜女輕生,竟強行餵毒,近日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重判12年有期徒刑。
桃檢2024年12月23日間接獲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通報,有不足6個月大的女嬰在林口長庚醫院接受治療,尿液檢出甲基安非他命高達46910 ng/mL、安非他命9860 ng/mL,因此立即依法務部函頒之「檢察機關重大兒虐偵辦流程」,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察官隨即指揮警方勘查被害人住處,並向林口長庚醫院調取女嬰病歷及相關檢驗報告,確認女嬰送醫經過及所受傷害,進而發覺女嬰生母許女犯罪嫌疑重大,今年1月4日將她傳喚到案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查出,許女於去年12月9日晚間與男友發生爭吵,因情緒失控欲輕生,並強灌含有甲基安非他命的液體至女嬰口內,企圖帶同女嬰共赴黃泉,致女嬰受有腦病變等傷害。所幸,經兒少安全保護網路即時發現,女嬰已由家防中心安置中,並定期就醫回診治療,後續將結合網絡伙伴提供資源,盡力回復被害女嬰健康及生活。
檢方認定,許女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第2項、同條例第9條第1項之成年人對兒童犯以強暴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等罪嫌,於近日偵結起訴。
檢察官審酌,許女身為女嬰唯一照顧者,本應善盡保護之責,卻僅因自身情緒控管失當,而對當時尚不足6個月大、毫無反抗能力的女嬰強行餵食毒品,造成被害人極大傷害,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以儆效尤。全案移審法院後,經法官裁定延押許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