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分離課稅 李慶華:不是非常公平的所得稅制

針對外界提議推動房東「分離課稅」,財政部次長李慶華24日表示,對於房東的所得不一定會有納稅情形的人並不利,對於高所得者,反而享受租稅優惠,分離課稅不是個一件非常公平的所得稅制,應審慎評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24日舉行「因應房價高漲,為有效協助租屋族與首購族,研擬提高房屋租金扣除額及首購族之房貸利息支出比照房屋租金列為特別扣除額之修法」公聽會。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在立法院口頭報告指出,政府於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將房屋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並大幅提高扣除額度上限至新台幣18萬元及增訂排富規定,以減輕租屋者負擔。由於修法後今年5月是第1次申報適用,建議視實施情形評估成效。對於立委與專家學者建議推動房東「分離課稅」,李慶華表示,現在的所得都是綜合所得課稅,是可以扣除免稅額、扣除額。現行法律規定可以扣除項目等相關費用,是適用不同的稅率,可以從0稅率,或者適用5%到40%稅率。
李慶華說,若採用分離課稅,其效果不管是任何所得分離課稅,都是單一稅率,即使綜合所得本來不用繳稅,房東這筆租金所得變成要按照分離課稅的稅率來課稅,對於房東的所得不一定會有納稅情形的人,反而不利。
她表示,相反的,對於高所得者,適用20%、30%、40%稅率的人,反而享受租稅優惠,分離課稅不是個一件非常公平的所得稅制,應該要審慎評估。
對於立委賴士葆指出,若擔心高所得房東受惠,可設限其適用資格,可以排除。李慶華表示,即便查核多年,仍有大量房東不願配合申報,不願意就是不願意,稽徵機關應加強主動查核,不能期待房東自動揭露租金收入。
此外,針對租屋族在申報租金支出扣除時,常面臨房東不願配合的問題,學者專家建議,應列為加強查核對象,李慶華說,房東若不允申報,房客可主動向國稅局申訴,財政部會請國稅局入案列為查核重點。
針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主張調高租金支出特別扣除至25萬元,李慶華表示,加上內政部租金補貼,1年大概就有27萬元,已高於民眾黨提案。賴士葆指出,那調高到35萬元就好。李慶華說,先看今年申報結果再來討論,還是要審慎評估。至於購屋借款利息,李慶華建議,宜維持為列舉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