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違規廣告菸品 民團籲直接開罰

台灣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已逾兩年,但社群平台上相關販售廣告仍氾濫,電子煙更已成為吸食喪屍煙彈等毒品的載具,入侵校園。衛福部近日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法,要求網路平台經通知後限時下架違法廣告,但民團認為,只要發現違規菸品廣告就應直接開罰,而非先通知,以防相關廣告死灰復燃。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屆滿2年,衛福部國健署近日再提出修正草案,強化新興菸品管制,除了有罰鍰外,增訂違法電子煙及未核准的加熱菸,經稽查取締可直接沒入銷毀;以及要求網路業者經行政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移除違法資訊,違者最高罰200萬元。
國教盟等拒菸團體17日召開記者會。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這次修法內容看似更趨嚴格,但仍未根本解決問題,恐將造成「網路廣告監管不足、持有新興菸品未禁止」的漏洞。
對於草案中的漏洞,林清麗指出,修法預告增訂網路業者違法廣告,「先行政通知,業者若未於24小時內限制瀏覽、移除違法資料,再開罰」,難道是要「特別優待網際網路業者的違法菸品廣告」?
她認為,只要是違法菸品廣告就應依法直接開罰,而非先通知平台業者改善,逾期未改善才能開罰,而且也要規定若24小時內未改善,就再開罰,以防網路平台菸品廣告死灰復燃。
促政府全面禁止加味菸品
另一大問題是政府遲遲未公告「禁止加味菸品」,最令人忌憚的就是「加味的加熱菸」,對年輕人更有致命的吸引力。研究顯示,近九成青少年吸的第一根菸都是「加味菸」,像是水果、薄荷、巧克力等口味都深受歡迎。
此外,全球菸商還試圖以「IQ*S」(意指I quit ordinary smoking,我戒除一般菸)等品牌名稱上市加熱菸,名稱本身就帶有「戒菸」誤導之嫌,明顯違法。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應立即禁止所有加味加熱菸上市,並將「健康風險評估」的審查名稱改為「上市評估」,避免讓民眾誤以為加熱菸比較安全。依照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除了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添加物,並強制違法品1個月內下架。
拒菸團體呼籲,若此次修法再度錯失全面強化管制的時機,不僅會助長市場混亂,更將重創下一代健康與對政府菸害防制的信任,盼政府落實「以兒少為本位」的修法精神,補齊執法空窗、堵住審查破口、明確管制範圍,才能真正打造無菸健康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