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預告期延長一週 網路平台盼設避風港機制
國健署近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草案,新增沒入銷毀物品的規定、強化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管制,考量外界認為預告期太短,國健署長吳昭軍13日表示,預告期再延長一週;另對於網路平台業者提出,希望能設置「避風港機制」,特定範圍內,內容受保護,實務上難開類似區域,仍待進一步討論。
國健署3月4日公布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針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准上市的加熱菸,新增違法菸品沒入規定,另強化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管制,國健署通知業者後,24小時內未移除違法資訊,將裁罰新台幣40~200萬元。
草案預告期已經在3月11日結束,不過,吳昭軍表示,收到不少團體反應,認為預告期太短,有些意見仍在整理,無法在期限內表達,因此延長一週,預告期到18日。
吳昭軍也說,預告期間,書面意見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累積300多則意見,大多數支持違法菸品沒入,但也有反菸團體認為,應將「持有」違規菸品也納入規範,才能全面杜絕非法菸品流通。
另針對強化網路平台業者管理方面,吳昭軍表示,根據過去查緝經驗,境外違規廣告較難攔截,希望設立「避風港機制」,使部分內容受到保護,避免過度審查,但實務運作上,政府及民間團體都無法接受,後續仍待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