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誇大療效標榜「生髮」 中市食安處重罰60萬

網購化粧品超夯,經常可見「促進生髮」等宣傳用語,吸引消費者購買慾。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去年查獲85件違規化粧品廣告,總裁罰金額達426萬元,其中一款洗髮露更因宣稱具有「改善掉髮」、「促進生長速度」等醫療效能字眼,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遭市府重罰60萬元。
食安處指出,近年網購與社群行銷盛行,不少業者透過IG、LINE、蝦皮及各類網路平台自行轉售化粧品,常使用的行銷手法,包括使用前後對照圖、消費者見證影片等,甚至直接轉載廠商文案、任意引用國外研究或報告,試圖營造產品具明顯功效的印象。
食安處說明,去年查獲案件中,以網路廣告最為普遍,占比高達87.1%(74件),其次為電視與廣播廣告占12.9%(11件)。違規商品以乳霜、面膜、洗髮精、精華液等為主,常出現「抗過敏」、「消炎修復」、「促進膠原蛋白」、「除皺除疤」等違法字詞。且部分產品雖添加中草藥成分,業者卻引用《本草綱目》內容宣稱「具殺菌、消炎、治療效果、達到醫美級效果」,嚴重誤導消費者。
食安處提醒,化粧品僅供外部使用,僅可用於清潔、保養或美化,絕不得宣稱具有醫療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