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農藥抽驗3成不合格 泡沖洗開蓋烹煮改善

臺南市衛生局至超市進行蔬果農產品抽驗農藥殘留。(臺南市衛生局提供)
臺南市衛生局至超市進行蔬果農產品抽驗農藥殘留。(臺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友容/台南報導】
(大紀元記者賴友容臺灣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蔬果農產品,包括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抽驗市售21件蔬果檢測農藥殘留情形,並於9日公布檢驗的結果,其中6件不合格。衛生局建議採浸泡、沖洗處理及開蓋烹煮,可有效減少農藥殘留攝入。

衛生局表示,這次抽驗不合格品項包含常用調味蔬菜的辣椒、九層塔,及季節性蔬菜如皇宮菜、紅鳳菜、白花椰菜與菜豆。衛生局提醒業者,若蔬果農藥殘留超過限量標準,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李翠鳳提醒民眾,選購蔬果時優先選擇當季蔬菜,或挑選具有「生產追溯QR Code」、「產銷履歷」等可溯源標章的農產品,以保障食用安全。

衛生局建議可採以下清洗及處理步驟,可有效減少農藥殘留攝入:首先浸泡:先將蔬果泡水5~10分鐘,有助溶解表面殘留農藥;然後沖洗:以流動清水徹底沖洗,將農藥帶離蔬果表面;烹煮時開蓋:高溫加熱並打開鍋蓋,促進農藥隨水蒸氣揮發。

衛生局強調,販售業者則應主動索取並保留完整交易憑證,並拍攝產品外箱的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備查,以利溯源。若業者無法交代產品來源,將依《食安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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