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報案!母女逛商場被當賊遭警帶走 盧秀燕致歉

台中一名母親帶2名國小女兒到誠品480購物,被商場保全懷疑偷竊直接通報警方,母女隨後遭5名員警帶回,女童驚恐萬分在警局裡嚎啕大哭,事後卻查出是「烏龍報案」!媽媽氣得寫信給市長盧秀燕,盧與商場業者17日都出面致歉,台中市多位議員則痛批警方執法過當,忽視對兒童人權的保障。
據悉,商場拍貼機器15日當天出現異常,廠商透過監視器認為是遭人破壞偷竊,商場保全因過度緊張,在未查證清楚的情況下就報警處理。商場公共事務處曾姓發言人17日出面致歉,「保全深感抱歉、深感自責。」
烏龍報案造成母女三人無端被帶回警局,女童當場驚嚇大哭,身心嚴重受創。市長盧秀燕也出面道歉,「員警在處理的過程當中不夠細膩,也造成孩童的一個驚嚇。」
中市警局長李文章表示,「現場處理的同仁,並沒有善盡確定有發生犯罪的程序」,未來會加強員警的教育訓練。至於員警是否會遭到懲處,將交由督察人員進一步調查。針對商場保全,警方表示,將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進行後續偵辦。
綠營批警方執法過當
對此,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17日召開記者會,總召王立任指出,儘管警方事後確認是誤會,卻也忽略未滿12歲的兒童,不論是《刑法》或是《少年事件處理法》都不適用,再加上員警並未告知盤查原因,就將兒童帶進警局,根本是執法過當。
議員黃守達指出,員警悖離《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要求,根據該法第3條規定員警執法要合乎比例原則、第4條要求員警要主動說明事由、第29條要求當事人如有異議員警應製作紀錄,但本起事件警方通通都沒做到,顯然領導管理出了問題。
副總召張家銨強調,盧市府對《兒少法》的認知不足,警察執法面對未滿12歲的女童,卻沒有考慮到兒童人權的保障,在公開場合把女童帶到警察局,她並呼籲,當天錄到現場畫面的市民,不要傳到網路上,避免對女童造成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