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性命 難逃報應

害了人命,自然是要償還的,自古都是如此,即便陽間法律無法審判,上天也絕不饒過。(記者戴兵/攝影)
害了人命,自然是要償還的,自古都是如此,即便陽間法律無法審判,上天也絕不饒過。(記者戴兵/攝影)

文/劉曉

害人性命,終須償還,自古都是如此,即便陽間法律無法審判,上天也絕不饒過。有的是當世遭索命,有的是隔世被索命,以下三個發生在清朝的故事就在告訴世人:無論何時害了人命都難逃報應。

前世誣陷節婦 孝女18歲病逝

清朝道光年間,揚州趙家有個孝順父母的女兒,父親患有哮喘,剛滿14歲就朝夕侍奉,衣不解帶,因長期操勞過度得了寒疾,但一直竭力隱瞞不讓父母知曉。

趙家女在18歲時病情愈發嚴重。一日中午,她靠著枕頭坐著,忽然說:「你還在這裡?」家人愕然下問她是怎麼回事,趙家女卻昏迷過去。過了一會兒醒來,她告訴家人自己前世擔任縣令時,當地豪紳垂涎一位貞潔婦女宋王氏的美色,就賄賂縣令在公堂上誣衊節婦,節婦因不堪受辱選擇自殺。說到這裡,趙家女忽然高聲喊道:「她來了。」

圖為甘肅蘭州魯土司衙門。圖為甘肅蘭州魯土司衙門。(Shutterstock)

過兩天的夜晚,趙家女突然大喊大叫、又蹦又跳,幾個身強力壯的婦人都沒辦法制住她。到了次日早晨,她兩頰紅腫,臀部的肉都被打爛了。

趙家兄弟質問為何隔了一世才遭報應?附身在趙家女身上的節婦道:「前世根基深厚,無法報復,這一世才尋仇過來。」趙家人請求節婦饒她一命,表示趙家將永遠供奉她的香火。節婦又道:「你們已經親眼見到所受的痛苦,自然代為求情,但時間久了難保不會懈怠。我早已向冥府控告,如今是奉文牒來此的,已經不能寬恕了。」

自此後,趙家人找人為節婦做法事,趙家女就在床上叩拜,並說:「這樣重大的冤屈,終究是懺悔無法化解的。等六月四日人都到齊後就可以結案了。」她在病中清醒時囑咐兄弟說:「我今世沒有做什麼惡事,只是因為前世犯的錯而遭此磨難,希望你們好好侍奉父母,努力做個好人。」到了六月的期限,趙家女就死了。

偷金鐲害失主 婦人產後遭報

乾隆年間,江蘇無錫鄒劍南娶妻顧氏,三年後才有了身孕。然而,生下孩子沒幾天,顧氏下體就開始潰爛,疼得她日夜不停的號哭。

一天,她突然自言自語道:「恭喜姑娘啊,頭胎就生了兒子,我今日特來索命,你不要害怕。」在場眾人十分驚駭,再三追問顧氏是何原因。

「我還未出嫁時,偷藏過嫂子一只金鐲子,以致嫂子不停咒罵。後來我母親答應賠給她,但嫂子一定要原物。當時嫂子因小產正在服藥,我暗中將鹽水摻入藥中,導致她血暈而死。現在嫂子也在我產後來索命,從早到晚坐在我床上,我喝的藥都被她用嘴吹氣,我的病怎麼能好得了呢?」

後來顧氏時而清醒時而昏迷,在一次清醒時說:「我已到陰司受審,被用拶子(拶ㄗㄢˇ,夾手指的刑具)夾兩手和兩腳,痛苦難忍。」家人掀開被子,看見她的手腳果然呈青紫色,如同遭受酷刑。很快,她就死了。時間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錢泳先生聽說後記錄下來,後來告訴了梁恭辰,載於《勸戒錄》中。

為財產殺嬰兒 30年後被索命

錢泳先生還講過一件發生在自家的事情。他的侄媳婦楊氏婚後生了一子一女,有一天突然發狂,攀爬牆頭,登上屋頂如履平地。

後來的一天晚上,她突然用其他地方的口音說:「大娘娘,我找了你30年,原來你在這裡啊。」

身邊的婢女僕婦十分驚駭,有人知道這是被附體,就問:「尊神從何處來,有什麼冤孽結下?」

那人借楊氏之口回答說:「我本是某人的妾室,主人死時我正懷有身孕,後來誕下男嬰。可是大娘娘想讓她的內侄當繼承人,便在我兒出生第三天的洗兒禮時,將繡花針插入他的肚臍,孩子啼哭而死。我因為失去兒子而自殺,並向城隍神告狀,過不了多久,就要來抓你了。」

沒過幾天,楊氏愈加瘋狂,還伏地呼號,好像正在遭受刑罰,不久就死了。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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