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赴愛沙尼亞 外交部:即日起可短期駕車
外交部11日表示,即日起國人持國際駕照正本、台灣駕照正本與台灣駕照的愛沙尼亞文譯本,就可以在愛沙尼亞駕車。
外交部11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歐洲司副司長李秀窈表示,愛沙尼亞氣候部交通署近期在官網公告,凡持有我國有效駕照的國人,在愛沙尼亞停留期間不超過12個月者,自即日起持台灣的駕照正本、國際駕照正本、台灣駕照的愛沙尼亞文譯本,就可以在愛沙尼亞駕車。
李秀窈說明,有需要的國人可以到愛沙尼亞的司法部網站宣誓翻譯員網頁(網址:https://www.justdigi.ee/en/legal-services/sworn-translators) ,自行聯絡網站翻譯員,將台灣的駕照資訊翻成愛沙尼亞文。
李秀窈說,翻譯的費用一般為60至100歐元不等,通常在2到3個工作日內,可以取回愛沙尼亞文的紙本或電子譯本,譯本不需要再經過台灣外館驗證,直接搭配台灣的駕照以及國際駕照就可以直接使用。
李秀窈表示,此措施便利我國短期赴愛沙尼亞商旅的國人,外交部對愛沙尼亞政府提供我國人此項待遇表示歡迎與感謝,我國交通部也正在依據互惠原則,研議提供愛方對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