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取得國人個資找中國團隊建房仲系統 台商遭判刑1年半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台商簡裕青涉嫌於2020年間在中國招募資訊業務團隊,利用以不明方式取得的大量國人個資,主導建置「台灣房仲查詢系統」,以季繳、年繳等不同價格賣給我國房仲業者。房仲再輔以第二類謄本、地政系統比對後,就能取得所有權人的真實姓名、電話等詳細個資。簡裕青遭新北地院判刑1年半。

判決指出,簡男自2020年4月起,在中國招募資訊及業務團隊,以不明方式取得我國國人個資,存放境外雲端資料庫,再由團隊成員「阿雄」設計建置資料庫、開發「房仲查詢系統」;並以季繳1萬2,600元、半年1萬7,400元、年繳首購價2萬5,800元、年繳續約價2萬4千元等不同價格,將使用權限售予我國房仲業者。

依規定,任何建物的第二類謄本為一般人皆可申請,取得的資訊僅限於所有權人的姓氏、身分證字號字母及4位數字。但房仲若將第二類謄本與「房仲查詢系統」、地政系統比對,即可以成功取得房屋所有權人的真實姓名、住家電話、公司電話及戶籍地址等詳細個資,甚至可透過系統聯繫所有權人委託銷售。

檢方統計,該不肖團隊不法獲利約2,827萬8千元。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簡男有期徒刑1年6月。另判處負責協助修正程式錯誤、帳務管理的股東黃男1年4月,其餘2名共犯各獲刑1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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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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