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凌虐幼童 3嫌遭求重刑

竹北健身教練虐童案,檢方痛批手法殘忍,新竹地檢署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記者曾晏均/翻攝)
竹北健身教練虐童案,檢方痛批手法殘忍,新竹地檢署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記者曾晏均/翻攝)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某健身工作室葉姓負責人及健身教練葉男、鍾男,涉嫌於2024年8月至10月間,虐待女同事分別3歲、6歲的一對兒女,造成小姐弟遍體鱗傷,還拍攝施虐影片供人觀覽。新竹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強制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竹縣某醫院2024年10月間接收一名年僅3歲的男童病患,到院時已經昏厥,醫師驚見男童全身都是瘀傷,且內部出血不止,背部也有如被繩索抽打留下的大片紅腫,就連睪丸都發黑,因此通報警方縣府社會處調查。社工師循線找到男童的6歲小姐姐,發現她也是全身布滿新舊傷痕,懷疑二人遭受虐待,因此予以安置。

據了解,小姐弟的父母離異,二人平時跟著母親居住在竹北,母親在竹北某健身工作室工作。新竹地檢署調查,小姐弟的母親因工作繁忙,自2024年8月起請託健身工作室負責人葉男、另名葉姓教練二人協助照顧小姐弟;未料,兩名葉男竟多次假借管教之名,命令小姐弟罰站、做棒式支撐,甚至暴力毆打,葉姓負責人還拍攝過程供人觀覽。

同年9月下旬某天晚間,葉姓教練特意購買童軍繩後,由健身工作室鍾姓教練開車,載著兩名葉男及小姐弟前往新竹縣新埔鎮某山區,由兩名葉男把6歲女童綁在樹上並毆打,以此方式限制女童行動自由,並導致她受有脖子紅腫等傷勢;男童也遭葉姓負責人徒手毆打腹部,造成胸壁瘀傷等傷害。

此外,兩名葉男於同年10月某日清晨,在住家附近將3歲男童獨自留在路邊後開車離去,迫使男童追著車跑,過程中男童因緊握車門手把而慘遭拖行,造成右陰囊挫傷併瘀青、雙膝及雙足多處挫擦傷、傷口感染等傷害。

檢方認定,葉姓負責人犯下5次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1次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剝奪行動自由、3次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強制等犯行;葉姓教練則犯前兩項罪刑分別4次、1次;兩名葉男與鍾男各犯1次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3人以上共同剝奪行動自由罪行,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起訴。

起訴指出,兩名葉男明知被害人均為未滿6歲的兒童,卻在短短2個月內,以管教為名行殘虐之實,施加多次傷害與剝奪自由之行為,以孩童為洩憤取樂工具,手段殘忍、情節惡劣,令人髮指;甚至對孩童灌輸錯誤觀念,使幼童誤認自身遭受暴力對待是應有懲罰,讓他們頻繁做惡夢,身心創傷嚴重,對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危害甚鉅。

檢方考量,兩名葉男屢經親友勸阻仍未悔改,反變本加厲,毫無悔意。葉姓負責人為掩飾罪行,不僅欺瞞被害人父母,還刻意刪除手機內相關證據,阻礙偵查,惡性重大,行徑卑劣;雖然他表面上坦承犯行,卻對細節避重就輕,甚至推卸責任給共犯,難認有自省之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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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4日 |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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