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等4人交保 北檢:再提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2)30日下午交保後,與妻子陳佩琪(右2)一同離開台北地方法院。(記者宋碧龍/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2)30日下午交保後,與妻子陳佩琪(右2)一同離開台北地方法院。(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度裁定柯文哲以7千萬元、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億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千萬元、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2千萬具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台北地檢署30日表示將會抗告。

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30日下午陸續完成交保手續,李文宗也在傍晚5時多交付保證金,並配戴電子腳環,離開台北地院。

北院表示,檢察官雖指同案被告、柯的隨行祕書許芷瑜,經柯文哲指示逃亡在外,並稱許芷瑜涉案甚深,但並未指明許芷瑜的涉案情節究竟如何,況目前本案其他被告及相關證人也未提及許芷瑜在本案的角色,因此不能認為在許芷瑜到案前,有羈押柯文哲必要。

北院提到,依照柯文哲於北院訊問時所述,「我必須辭掉民眾黨黨主席,否則民眾黨無法運作,但程序也要走完,我希望一個禮拜之內把事情處理好」等語;另參酌在柯文哲辭任黨主席之前後,與相關證人「因工作必須而接觸」情形,已會大幅降低,能否以此認為有羈押必要,亦有疑義。

北院說,檢察官雖提及柯文哲使用許芷瑜為其申辦的手機門號,設定手機名稱為「羅廷暐」,但柯文哲與辯護人聯繫案情時,隨後即表明身分,顯示此部分柯無隱匿身分之意。就算柯文哲與許芷瑜關係密切,此一事實也與勾串共犯、證人不同。

檢察官認為柯文哲與沈慶京利害關係一致,有高度勾串可能,但北院說,2人就檢察官所指犯罪嫌疑事實,已經檢察官於偵查中多次訊問,並就相關疑點加以質問,因此柯文哲與沈慶京供述、答辯是否可採,這部分屬於證據取捨的事實認定問題,而不能以此認為有羈押柯文哲的必要。◇

延伸閱讀
柯文哲3千萬交保 檢將抗告
2024年12月27日 | 6天前
柯文哲跌落雲端 藍綠黃表態
2024年12月26日 | 7天前
北檢起訴柯文哲 藍綠回應
2024年12月26日 | 7天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