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審查 劉世芳:藍執政8縣市最需溝通

內政部長劉世芳11月21日說,雲林縣所提農業發展權概念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台灣現狀,未來會是《國土計畫法》的災難。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內政部長劉世芳11月21日說,雲林縣所提農業發展權概念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台灣現狀,未來會是《國土計畫法》的災難。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大紀元訊】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1)日說,雲林縣所提農業發展權概念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台灣現狀,未來會是《國土計畫法》的災難;目前最大需要溝通的問題點,是8個未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都是國民黨執政縣市。

雲林縣長張麗善19日向國民黨籍立委張嘉郡、丁學忠、許宇甄遞交《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請立委協助提案,主張應增訂特別犧牲補償條款,作為人民因土地劃入農業發展地區,造成財產權使用限制遭公益犧牲損失時,作為請求農地使用限制的補償依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列席。

劉世芳會前受訪時表示,很多藍綠立委都提到《國土計畫法》應多溝通才上路,目前全台還有8縣市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大多是國民黨執政縣市;其中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雲林縣、苗栗縣等,在上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行的初步審查會議中,都答應會在12月底前送出。

劉世芳說,未來溝通上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期待這些縣市年底前送上國土功能分區圖,就能符合在明年5月1日一併公告實施。

劉世芳表示,至於雲林縣政府提到的「農業發展權」的概念,發現最後一次被討論是2008年的美國,討論過程非常不妥,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台灣現狀,把農地水泥化、僵固化。

劉世芳指出,例如台北市關渡平原開發、新北市塭仔圳或三蘆的開發、桃竹苗大矽谷開發等,都碰到農地要變更為建地或工業用地,若按雲林縣所提要在國土計畫加入農業發展權,這幾個縣市要變更時,就要按容積移轉概念,將若干賠償經費給這些農地未來永久不能變更的縣市。

劉世芳說,這樣的概念不合實際、非常僵固,雲林縣政府要多思考,這未來會是國土計畫的災難,也會引發縣市政府土地開發時受到很大限制;從農民角度來看,這件事跟農業發展完全無關,農地被列為農業發展權土地,就永久不能更動,因為已有特別犧牲的特別補償。

劉世芳表示,這反而會傷害國家重大工程設施時,農地需大規模變更為建地或工業用地;這當然有討論空間,但會是《國土計畫法》不可承受的重,而且不能稱為農業發展權,而是農地水泥化。

至於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王美惠、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劉建國、陳亭妃、許智傑、陳俊宇、莊瑞雄、林岱樺等人昨(20)日在立法院舉行「《國土計畫法》展延、溝通、再上路」記者會,主張國土計畫要展延、未來發展更健全。

劉世芳說,民進黨內有不同聲音是一貫文化,《國土計畫法》確實有檢討空間,但會多溝通;目前最大需要溝通的問題點,是8個未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都是國民黨執政縣市。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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