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美容商機百億 定型契約最快明年上路

為確保飼主,毛小孩及業者雙邊權利與義務,農業部25日表示,定型化契約最快民國114年1月上路。(中央社)
為確保飼主,毛小孩及業者雙邊權利與義務,農業部25日表示,定型化契約最快民國114年1月上路。(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隨著國人飼養寵物比率持續增加,據統計,寵物產業年經濟規模已達新台幣600億元,其中寵物美容商機年約百億元,為規範飼主與業者雙方權益,農業部25日表示,將訂定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內容涵蓋解除契約、延遲接回等相關退費規定,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預計最快明年1月上路。

據農業部統計,全國家犬貓已達279萬隻,犬約148萬隻、貓約131萬隻,目前國內寵物相關產業經濟規模已達每年600億元,在寵物的花費中,美容僅次於食品及醫療,占平日支出約達兩成(約每年百億元)。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長江文全25日出席農業部與財團法人台灣畜犬協會(KCT)舉辦的「台灣萌寵接軌國際 世界大賽授旗典禮」時表示,農業部已召開數次會議研擬「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計明年上路。

動保司指出,草案內容包含明確的服務期間規範,如美容過程中動物若需送醫,飼主可指定醫院進行處理;若飼主逾時接回毛小孩,業者則有權將犬、貓送至縣市動保收容中心,避免業者因非營業範疇的行為遭受法律處罰。行政院已完成初步審查,消費者保護會將於12月討論草案細節,若順利通過,最快明年1月施行。

動保司科長宋念潔進一步說明,草案內容也針對退費糾紛進行規範。例如像是業者推出包月4次服務方案,但可能會有飼主要求,在第一次就做大美容,隨後解約,造成業者損失。草案將明確規定包月服務方案的退費、解除或終止契約的條款。

宋念潔說,其次,常見糾紛是飼主延後接回毛小孩,可能已是隔天,由於美容業者不是寵物旅館業者,非其可營業項目,曾有業者因此被主管機關依據《動保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針對此類問題,草案新增條款,規定超過3天沒帶回的犬貓,業者可送各縣市政府動保處所轄的收容中心安置。

未來,農業部還將配合宣導及推廣,協助飼主及業者了解定型化契約的內容與執行方式,確保雙邊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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