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智輝財產申報不實? 監察院:如實申報

2024年11月20日,郭智輝說明,他過去任職公司的股權傳承、轉讓一切攤在陽光下,請問立法院用跟郭智輝行使法案權、預算權不相干的調查委員會來針對部會首長個人、私人的財務狀況,合宜嗎?(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11月20日,郭智輝說明,他過去任職公司的股權傳承、轉讓一切攤在陽光下,請問立法院用跟郭智輝行使法案權、預算權不相干的調查委員會來針對部會首長個人、私人的財務狀況,合宜嗎?(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經濟部長郭智輝轉讓公司持股,讓兒子當人頭以規避財產申報,且國民黨團也提案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對此,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20日表示,郭智輝都有如實申報,且根據憲判字9號是無法成立調查委員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

立委吳思瑤詢問,國民黨立委要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理由是財產申報不實等,但郭智輝說明,他過去任職公司的股權傳承、轉讓一切攤在陽光下,請問立法院用跟郭智輝行使法案權、預算權不相干的調查委員會來針對部會首長個人、私人的財務狀況,合宜嗎?

李俊俋回應,根據資料,郭智輝是8月19日向監察院申報,並沒有媒體講得部分,郭智輝包含本人及其配偶都有申報,而且崇越及含未上市的高毅主要股份都是在郭智輝手上,他有如實申報。

李俊俋指出,如果成立調查委員會,可能要考慮憲判9號的內容,憲判ㄞ號說得非常清楚,如果立法院沒有證明與其行使職權有相關系的話,沒有辦法成立調查委員會。

最後,吳思瑤表示,針對部會首長私人財務要成立調查委員會是劃錯重點、搞錯方向,如果對於個別官員有財產申報的質疑,大可透過監察院檢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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