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案12月表決 NCC修法週五闖關

立法院長韓國瑜12日下午主持朝野協商。(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長韓國瑜12日下午主持朝野協商。(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12日朝野協商人事案,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部分,朝野共識進行審查後,將於12月17日進行表決;至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朝野則未獲共識,保留15日(週五)院會處理。

立法院長韓國瑜12日召集朝野協商,經兩個多小時的討論後,韓國瑜宣布協商結論:第一,11月22日(下週五)下午改開全院委員會,舉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公聽會,由各黨團推派7位學者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各推薦3、3、1位。

考試院人事案12/17表決

第二,11月26日、29日下午、12月3日、6日下午改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1月26日上午審查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11月29日上午、12月3日、6日下午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各由7位委員進行詢答,藍綠白推派比例一樣是3、3、1位。

韓國瑜表示,審查完畢後,12月17日進行考試院被提名人同意權案行使,記名表決,考試院正副院長、考委被提名人併為一張同意票。

另外,為避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能夠一再延任,在野黨上會期聯手修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萬年延任條款」,不過行政院解讀新法施行日由政院訂定,讓NCC代理主委翁柏宗繼續延任,引發在野黨不滿。

對此,在野黨立委紛紛再提出《通傳會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刪除,改成自公布日施行。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次的提案就是要讓《通傳會組織法》的修正,去補足完全控制在行政院手中所產生的問題,希望這次二、三讀之後《通傳會組織法》就能生效。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國民黨團認為,NCC應該保持獨立超然性,行政院也應該尊重立法權,這樣的小動作真的是不必要,變成立法院還要再去修正條文,來補正行政院的小動作,希望盡快補正缺憾。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她不樂見在野黨講成是小動作,二級機關的組織法攸關的是該組織能不能夠運作,修法後要去做調動和配套,當初以行政院命令定之的有12個部、11個委員會和3個獨立機關,施行日期都是由行政院命令定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待法案三讀並經總統公告後,屆時政院可能要再補提名。

由於朝野未獲共識,韓國瑜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最終韓國瑜宣告,有關民眾黨所提「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資料,於必要時依《立院職權行使法》舉行公聽會、國民黨提議《選罷法》修正、財委會6日審查《財劃法》爭議等3案,將留待14日繼續召開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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