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約兩成霸凌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8日公布兒童霸凌統計,調查全台19個縣市的小六學童,發現有36.4%學童曾遭受霸凌,更有46.1%學童有霸凌經驗。經統計發現,約兩成的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而霸凌他人的行為可能來自於受暴經驗。
台大兒家中心與台灣好鄰居協會進行學童霸凌調查,在2022至2023年針對19個縣市的小六學童,共3‚793筆自陳問卷,發現36.4%的學童曾遭受霸凌,46.1%的學童有霸凌經驗。
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吳佳芸表示,霸凌型態多元且複雜,包含關係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和網路霸凌。有高達18%的兒童表示「看到有人被欺負也當作沒看見」、「有人被欺負的情況下,什麼也沒做」;更有9.1%的兒童選擇加入霸凌的行列。
關係霸凌包含散布不好的謠言或刻意排擠;言語霸凌如取笑外貌或身體缺陷、用不喜歡的綽號稱呼等;肢體霸凌如踢打、無故捉弄,甚至將錢、東西搶走或藏起來。
吳佳芸表示,有愈多歧視經驗,就會有愈多霸凌行為,若被霸凌之後,就可能會去霸凌其他人;統計約有兩成的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而霸凌他人的行為可能來自於受暴經驗。
吳佳芸呼籲,落實「創傷知情」,應了解兒童創傷經驗,積極和兒童開啟反歧視、反霸凌的對話,避免霸凌事件的惡性循環。
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表示,過往校園霸凌處理過於著重調查,把校園變法院,今年《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法融入「創傷知情」概念,納入輔導先行,建議學校落實並關注每一位霸凌事件中的兒少心理健康,並改善霸凌引發的恐懼、對立與權力不平衡的敵意環境,使兒少學習勇敢正向回應衝突事件,營造健康友善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