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住宅補貼 8月開放受理申請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國土署31日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今年8月1日上午9時至8月30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方式為「線上」及「郵寄」兩種,由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及審查,鼓勵民眾多使用線上申請。

國土署表示,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等4項條件。舉例來說,戶籍設在臺北市且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家庭年所得需低於16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6萬8,772元、家庭動產限額需低於715萬元且家庭不動產限額需低於940萬元,符合申請資格。

國土署表示,住宅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之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或享有較低之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請具資格條件民眾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享有第一類優惠利率。

國土署表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搭配財政部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若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者,臺北市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以購屋地點在臺北市為例,住宅補貼搭配青安貸款的優惠房貸最高可達1,250萬元。

此外,國土署提到,「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享有貸款利率多1碼的補貼,期限至115年7月底止。

最後,國土署說,如欲瞭解住宅補貼相關資訊,可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專區」查詢。

租屋族免費法律諮詢上路

為解決租屋糾紛,內政部長劉世芳7月31日表示,已委託法扶基金會,自8月1日起開辦免費提供租屋族租屋糾紛法律諮詢服務,租屋族如果遇到對不合理要求提前解約、苛扣押金等租屋法律問題時,都可以市話直撥法扶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將由專業律師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或意見,全力協助租屋族能勇於維護自身合法租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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