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宣導外籍生畢業留臺居留規定
6月畢業季到來,為保障外籍生權益,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至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法令宣導講座,向近60名外籍生宣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放寬外籍生在臺及畢業後居留相關規定,以及在臺生活重要注意事項,讓與會的外籍生更瞭解自身在臺居留權益。
桃園市服務站指出,今年入出國及移民法新制上路,放寬外籍生居留規定,例如外籍生的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間由最長1年放寬為最長3年。此外,來臺求學且畢業之外籍生,經我國教育資源培育,且對我國文化、語言及生活具一定程度瞭解,為留住國際優秀人才,放寬在臺就學的外國人在畢業之後,可申請延期居留1年,必要時,可再申請延期居留1次,延期居留期間總共最長為2年,待覓得新工作後再轉換為工作居留,一起留在臺灣打拼。
近來詐騙猖獗,桃園市服務站移民官以親身經歷,提醒學生若遇到來電謊稱親友遭綁架,切記要把握3C要領,首先應保持冷靜(Calm down),切勿驚慌,接著小心求證(Check it out),如有問題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電話查證(Call 165)。另外,外籍生來臺求學期間,難免會思念家鄉味,但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仍十分嚴峻,呼籲同學不要請家人郵寄應景豬肉產品或其加工食品來臺,收件人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20萬元或100萬元,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
桃園市服務站黃英貴主任表示,自今年3月1日起,在臺逾期居停留的罰鍰已提高為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並延長禁止入國管制期最高為7年,提醒外籍生留意自身居留效期,於居留證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即可提出延期申請,避免因疏忽逾期,造成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