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打詐四法現詐團廣告 藍委促落實源頭打擊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就連「打詐四法」也變成詐騙集團廣告關鍵詞。(截自立委洪孟楷臉書。)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就連「打詐四法」也變成詐騙集團廣告關鍵詞。(截自立委洪孟楷臉書。)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要求境外網路廣告平台配合政府下架詐騙廣告。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就連「打詐四法」也變成詐騙集團的廣告關鍵詞,唯有源頭打擊、阻斷金流,雙管齊下才能遏阻詐騙,希望政府拿出魄力來解決問題。

打詐新四法包含「打詐專法」即「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配套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打詐專法」加強網路平台業者責任,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平台須在台設立法律代表人,若未設立或未下架詐騙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數位部將另訂子法,預期TikTok國際版、Facebook、Google都將受規範。

洪孟楷2日表示,詐騙集團會架設假的律師網站,並在Google投放廣告,「假裝是律師的網站,告訴民眾被詐騙怎麼辦」,但其實是一種二次詐騙手法,利用被害人已經被詐騙的焦慮心情,上網搜尋「反詐騙專線」卻看到詐團的廣告,病急亂投醫之下,再次點擊釣魚網站連結,無疑是在民眾的傷口上撒鹽。詐騙集團的行徑十分惡劣,簡直泯滅人性。

洪孟楷說,詐騙集團已經囂張到無法無天的地步,若用Google搜尋「打詐四法」、「如何防治詐騙」等關鍵字,前幾項結果竟都是高度疑似詐騙集團投放的廣告,例如「網上詐騙24小時能找回」、「碰到投資詐騙-24小時律師免費諮詢」等,還聲稱有專業律師團隊可免費提供幫助、當天就能追回財產損失等。

洪孟楷質疑,「源頭打擊」講了那麼久,詐騙集團迄今還是能夠在搜尋引擎、社群平台上投放廣告,政府如果不能阻止,無異於助紂為虐,應該嚴格要求搜尋引擎不得刊登類似廣告,或是最起碼應該做到實名制,詐團若敢刊登詐騙廣告,政府就能循線追人,才能嚇阻詐騙犯罪一再發生。

洪孟楷也提到,詐騙集團會挺而走險,就是因為有利可圖,政府應「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花了一堆時間、人力成本後卻收不到錢,自然就沒有人想要白費功夫,因為「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拿出魄力來解決問題,才是人民想要看到的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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