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前行員沉迷賭博挪用呆債 挨罰400萬元
金管會14日公布最新裁罰案,元大銀一名債權管理部前行員挪用催收呆帳戶款項,違規行為長達2年8個月,涉及46個客戶、挪用款項約288萬元。金管會認為,銀行並未完善建立及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銀行法》規定開罰4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元大銀自行清查發現,債權管理部林姓行員在2018年到元大銀任職,在辦理呆帳案件催收時,利用職務之便,自2021年1月間至2023年9月間,挪用呆帳客戶所繳償還債務款項,為首次銀行行員挪用催收款遭金管會開罰的首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行員沉迷線上賭博才鋌而走險,元大銀針對辦理呆帳催收都有作業規範,但前行員未依規辦理,私下以個人行動電話聯繫客戶協商還款方案,同時提供個人帳戶讓客戶還款。
童政彰說,多數銀行都會與客戶協商、提供更優惠的還款條件,但該行員挪用部分或全額款項後,再將大筆金額匯入,藉此套取相關優惠。他說,一直到某客戶致電公司,由他人代接電話才東窗事發。
童政彰表示,由於違規行為長達2年8個月,受影響客戶計46戶,挪用款項約288萬元,且金融機構各項業務均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銀行並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因此裁罰400萬元罰鍰。
由於近年銀行催收不良債權,有諸多衍生爭議案件。金管會也呼籲,各銀行應重新檢視內部不良債權的催收、牽制機制的妥適性,持續精進相關作業,包括內部管控機制及客戶權益保障措施,以避免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