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保單解約亂象頻傳 金管會:研議保險法修正
自最高法院在2022年做出裁定後,保單便可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並出現執行案件數量驟增等問題。對此,金管會9日表示,將研議《保險法》修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司法院會同相關單位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
司法院書面報告指出,自最高法院作成裁定以來,債權人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聲請查詢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者大幅增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止,各執行法院查詢債務人投保資料者,共23萬4,090件。
司法院說,核發扣押命令者至少有3萬4,680件,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契約者,共計8,712件,法院受理處理這類案件負擔沉重,可說是重災區。
金管會書面報告則指出,為根本解決人壽保險契約強制執行所衍生的問題,將研議修正《保險法》,相關重點包括:明定健康保險等保障型保險契約不強制執行,並參考國外法制,納入受益人介入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會議中,立委鍾佳濱、莊瑞雄、陳俊宇、吳思瑤、吳宗憲、林楚茵、吳宗憲、羅智強等人提出臨時提案。
臨時提案內容寫道,為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維護保險保障,建請司法院會同金管會保險局、法務部執行署、壽險公會,根據保單類型規範排除範圍,並設定一定金額以下解約金、理賠金不得扣押及執行等項,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
羅智強詢問,所謂一定金額是多少?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說,還在討論,當初討論的是解約金部分,尚未討論理賠給付問題,大概是10萬元左右,超過10萬元才要強制執行,前提是把傷害險、健康險等保障險種類排除,針對一般有儲蓄性的險種,就適用一定金額以下不予扣押。
最後,該提案在場立委沒有意見,順利在委員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