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勾結詐團 北檢起訴18人
北檢偵辦律師鄭鴻威等人洩密詐團案,1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防制法等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林姓事務所法務助理、李姓會計師,檢方表示,鄭鴻威身為律師,然未潔身自愛,重創律師職業形象,其所為已嚴重妨害國家司法對重大犯罪之追訴及處罰,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以上之刑,以儆效尤。
檢方指出,鄭鴻威為執業律師於2023年間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之詐欺集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之相關之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之應對,與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
檢方繼續表示,這是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集團的存續運作。
至於15位律師,檢方說,15人擔任車手之辯護人,並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內容給鄭後,由鄭轉知集團上游人員知悉;據統計,15人共涉117件洩密案件數。
檢方指出,建請法院審酌被告鄭鴻威身為律師,然未潔身自愛,恪遵法令及職業倫理,明知連○瑋等人係詐欺集團重要幹部,所為之詐欺犯行侵害民眾之財產權益甚鉅,仍與之勾結扮演軍師角色,維繫詐欺集團存續,重創律師職業形象。
檢方強調,且鄭迄今僅坦承部分洩密犯行,對於洗錢、組織犯罪部分仍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又其所為已嚴重妨害國家司法對重大犯罪之追訴及處罰,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以上之刑,以儆效尤。
最後,檢方補充,本案各該涉案律師之不法犯行除依法起訴外,另就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部分,並將簽分「律他」案,於調查後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追究懲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