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護病比上路2個月 工會:9成醫院不符標準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5月10日舉行「護理師要保障,三班護病比要入法!」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5月10日舉行「護理師要保障,三班護病比要入法!」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賴玟茹/台北報導】

為減輕護理人員的負擔,衛福部1月公告三班護病比標準,3月上路。但是,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羅運生及會員吳珮妤、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理事徐宏杰1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政策上路至今,仍有九成醫院不符合標準,原因在於目前政策採取獎勵先行,沒有入法及罰則,對醫院來說根本沒有誘因。

羅運生表示,政策上路至今,據工會調查,仍有九成醫院不符合公告標準。目前的三班護病比政策缺乏明文規範計算方式,因此,醫院將行政護理人員或無實際負擔照護責任的護理長等都算入護病比計算,政策規劃也缺乏監督機制。

吳珮妤表示,經工會調查82間醫院、500位護理人員的結果,幾乎所有醫院都不符合衛福部公告的三班護病比,特別是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在所有班別中,逾八成樣本超標,地區醫院小夜班近八成超標。

吳珮妤以大夜班護病比為例,衛福部公告醫學中心護病比1:11,實際上,工會調查出的中位數卻是1:14,衛福部公告區域醫院護病比1:13,工會調查的中位數是1:16,許多醫院護病比1:20也是常態。

徐宏杰指出,三班護病比政策除了規劃不夠紮實外,涵蓋面也不夠廣泛。目前衛福部公告的三班護病比只針對一般急性病房,精神病房、慢性呼吸病房、急診、洗腎室等特殊單位的護理人員仍缺乏制度性的保障。

徐宏杰提到,經調查,逾九成護理人員認為特殊單位應訂定三班護病比,因此,呼籲衛福部依據各特殊單位的特性來研擬三班護病比。

懷孕醫師3成值大夜班 工會籲修醫療法

依現行法令規定,懷孕女性禁止在深夜工作,但據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10日公布的最新調查,有27.3%懷孕醫師仍須值大夜班,呼籲修正醫療法勞動專章。衛福部回應,目前專章仍待調整,已交由專家檢視。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2018年曾進行醫界性別友善調查,時隔6年重啟調查,以網路問卷調查282名醫師與醫學院學生,10日公布階段性調查結果。調查發現,曾遭到性騷擾的醫師,女性有67.5%,多於男性的22.7%,女性比男性更易遭受性騷擾,女性申訴比率3.2%,男性無人申訴。

該工會代表黃茵婕表示,性別天花板在醫院特別明顯,59.5%女醫師應聘時曾被詢問結婚與生產意願,15%曾被明示、暗示不得懷孕,自覺因性別影響僱用或升遷的比率也以女性較高,甚至有27.3%女醫師即使懷孕仍須值晚間10時至清晨6時的大夜班。

目前僅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懷孕的住院醫師不想在夜間值班,只能仰賴《勞動基準法》第51條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的低度保障;非住院醫師則不在《勞動基準法》的保護範圍。該工會秘書長陳亮甫說,當醫院提出夜間值班的要求,住院或主治醫師大多不敢拒絕,因而侵害健康權,有檢討的必要性。

對於懷孕醫師值大夜班,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回應,既有法規已有所規範,同步連動到醫院評鑑,可依個案樣態向當地勞動局申訴;《醫療法》勞動專章內容尚待調整,日前已交由專家檢視。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提出兩項訴求,包含嚴格規範院內性騷案性平事件的調查委員,需設立外部專家,消弭醫療工作者對於申訴機制的不信任;立即修正《醫療法》勞動專章,嚴格規範懷孕女性醫師夜間工作事宜,期盼主管機關修正相關規定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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