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綠線土徵失效 將與地主重啟協商
台中捷運綠線地主向內政部陳情指稱,中市府在徵收捷運土地時,採公告現值加4成補償並不合理,要求依規定採「市價徵收」,而後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認定市府「徵收失效」,中市交通局日前已提出申復。
據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指出,「台中市辦理捷運綠線徵收案的差額補償金至今未發放,違反土地法規定徵收土地應補償地價及其他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15日內發放的規定」,因此決議台中捷運綠線全案徵收失效。
議員曾朝榮2日提出質詢,捷運綠線工程原訂104年完工,如此一來工程是否能順利完工?他認為相關單位主管,應為「徵收失效」一事負責,同時希望市府能盡快與所有地主達成共識,以免擔誤工期。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市長胡志強曾承諾提出以獎勵金、救濟金方式補足市價差額,不管用地徵收是否失效,都不影響地主權益,而為維護已被徵收地主的權益,交通局也向內政部提出申復。
市長胡志強則指出,就他所知,大部分沿線地主是同意徵收,只有聯合開發部分的地主不接受,但內政部裁定「全部無效」,有些太過嚴苛。
林良泰則表示,市府會努力與聯合開發地主達成共識,再積極趕辦工程進度;一般徵收部分,市府會加緊趕工,這會期已追加預算,以市價概念完成一般徵收段,完全是市價提撥,希望兼顧工程與聯合開發。並承諾在接獲內政部裁定公文後,研透過法制、行政裁量研議定案後,一周內,相關單位將與聯合開發地主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