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搶地 《國土法》能守住良田嗎?
2013年11月,導演齊柏林以一部《看見台灣》,同時展現了福爾摩沙之美,與遍體鱗傷的大地,從山林濫墾濫伐、風災形成的土石流,到大批的農田變成工業用地,大地的斑斑傷口,一時民怨激起千呎浪,成為躺平在立法院20多年《國土計劃法》的重要推手。
2015年12月,《國土計畫法》在立委與民團合力推動下,通過立院三讀,終結實施長達五十年的《區域計畫法》。2020年4月再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待完成「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兩階段,也就是土地分區重新畫設完畢後,《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5月正式上路。未來土地利用都必須按規劃執行,無法隨意變更用途,其中「農業發展地區」將成為保護農地不再流失的重要法寶。
經重整後的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全部更名為「農業發展地區」,其中以面積、農用比例及土地完整程度,被劃為第一類、第二類的農地,不再能隨意變更成建地,過去從一大片特定農業區被割出一小塊作為工業區的情形,會從此消失;經過政府整體規畫的全台「宜維護農地」面積,則守在81萬公頃。
過去臺灣農地「亂長東西」,未登記工廠不時突出在農地間,造成原已不夠方整的農地更加破碎;未來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後的農業發展地區,只能從事農業的產製儲銷及建立農村聚落,工業區、工廠、加油站等與農業無關的建物不再能任意出現。
霧峰7成土地劃農發區 農民嘆永不能翻身
台中市霧峰區有高達7成土地被畫入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隨著未來限制更嚴格,引發農民反彈。據當地洪姓里長說法,霧峰的農地價格原本每坪是10萬元,國土計劃公布後,價格已經滑落到每坪3萬元,反觀隔壁的大里區農田價值上漲,造成霧峰轉為落後地區,國土法已經引起在地人的恐慌。
大里在地議員李天生跳出來為農民發聲,霧峰國土計劃畫設三區,原都市計劃區列入「都市發展地區」,東側保安林、南側烏溪等地劃入「高山保育地區」,其餘土地列入「農業發展地區」,其中農業發展地區佔比竟高達7成,現象十分特殊。
被列入「農業發展地區」的農地,預期未來變更困難,他已經接到農民反映,不少農地鄰近道路或是興建違章工廠,現況已經遭到破壞,一旦無法變更等同荒廢,希望能在國土計劃實施前,把握最後機會重新清查。
台中市議員蘇柏興也指出,中央推動國土計畫法,地方民眾很多並不清楚推動時程及細節,市政府應該站在保障市民權益的立場,若有侵犯人民權益,也要向中央反映。蘇柏興強調,原台中縣區大部分都是非都市土地,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影響相當大,很多地主擔心萬一土地被劃為農一、農二用地,形同永遠不能翻身。
針對民眾的訴求,台中市府農業局說明,台中市國土計畫指認霧峰區等10處優先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未來有關城鄉發展需求,可透過該計畫每5年通盤檢討機制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調整國土功能分區。
農業局強調,依照目前土地管制規劃,已編列為特目、特登、建地等非農地將依原來目的使用,不受劃入農產業發展區影響,至於農1與農2土地仍可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農村再生、公共設施等,讓農業多元發展。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國土計畫實施後,原都市計劃土地仍依都市計劃法管理,國家公園土地也不受影響,但原非都市土地11種分區、19種用地,會在這三年內依照目前調查結果重新編定用地與分區。
市長盧秀燕強調,不希望農民的土地一輩子都無法發展,,變成犧牲少數人來配合國土計畫。日前出席行政院會時,幾乎六都市長都對農一、農二用地的編定有意見,因為先前中央只提出一個大原則,只要土地被劃為農一或農二,幾乎終身不得變更,這當然會造成農民地主反彈。
地方鄉鎮搶開發 返鄉青農無言以對
儘管不少農民憂心土地一旦被劃入農業發展區,恐永不得翻身;但一心回鄉發展農業的青農,面對良田無端被劃入工業開發區,卻也欲哭無淚。
2020年開始大村鄉公所有意開發彰縣道137線旁,擬開發區塊位東彰快速道路兩側268公頃土地,預計做為大村科技產業園區,這讓鄰近開發區的返鄉青農相當無言。
「從回來種田那天開始,我就對自己說,希望一輩子都可以當農夫,好好把這件事情當一輩子志業,就當一個農夫就好,我就是要在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但縣政府有給想回來種田的年輕人機會嗎?」退出科技業、一心想回鄉經營葡萄園,30多歲的青農陳正恩幾度哽咽。
對於開發案,大村鄉在地村民,串連組成自救會,抨擊彰化縣農地蓋工廠問題懸而未解,竟又要開發新的工業區,希望能發展生態休閒觀光,全力保留大村鄉在地良田。
學者: 中央應協調與給予適當補償 《國土法》通過後,不宜開發的地區勢必有所限制,部分個人財產權因此受到影響。地政學者戴秀雄強調,國土規劃天生就是人民土地與財產權的天敵,只要做規劃,就會伴隨一定的限制。政府規劃需考量民眾的居住權、生存環境與社會經濟等因素,如有不合理限制,政府不能強迫民眾買單;但若是合理限制,民眾也要調整心態,不能因為地價跌了,就要求政府賠償。另對於傳統上雲嘉南地區是全國糧倉,工業區則多在中南部,這樣的區塊規劃常引發不滿。戴秀雄表示,我們無法規定某些縣市不得再設立工廠,但是,當某地區增加工廠,另一地區相對就要減少,而不是全面性增加,《國土法》就是扮演溝通與協調的角色。至於誰該增加工廠或誰該增加農地?中央對此應釋出善意,提供有相對的補貼或補償,至少要讓地方甘願。
各縣市大搶地 81萬良田能守?
據統計資料,為維護全國的農地面積,中央訂定目標74至81萬公頃,但統計各縣市國土法草案僅剩62萬公頃;另中央於2019年訂下2036年全國新增產業用地僅可增加3311公頃,並寫入全國國土計畫中,用來限制各縣市的縣市國土計畫;但各縣市規劃新增產業用地暴增達8260公頃,各縣市超標圈地拚經濟,推估地方政府圈地開發農地流失已超過8萬公頃。
此外,為因應中美貿易戰,台商回流後用地需求大增,行政院再規劃十大園區1200公頃,採外加方式,不計入原總量,並於2020年5月正式定案。
國土計畫大搶地,反映地方縣市對於未來發展的期待,包括儲備工業、城鄉用地,皆高於農業、生態土地,國土分區出現的失衡現象,與《國土計畫法》為維護環境與保障糧食安全存量的用意,是否在未正式上路即已出現背離現象。
《國土法》延期? 政院:未決議展延
國土計畫法即將於2025年4月30日上路,但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陸續傳出延遲現象,藍綠立委近日提案修法盼再延2年。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於4月1日召開跨部及各縣市開會,會中未做成展延決議。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目前仍會循法定作業程序,2024年下半年審議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林子倫指出,今日會議涉及眾多民眾權益陳情案件,鄭文燦請內政部及各部會詳細研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務必妥善處理,讓國土計劃新舊可以接軌,達成國土永續發展及民眾權益保障的雙贏目標。
林子倫指出,各地方政府依照期程,原則上於今年6月底前提報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進入內政部第三階段國審會審查。至於國土計劃作業期程調整問題,今日已充分溝通,以確保民眾權益為前提,並未作成展延決議,目前仍會循法定作業程序,於下半年審議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