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涉性侵性騷 監院糾正南投縣政府
監察院21日指出,南投縣大鞍國小校長劉育成任教34年期間,涉性侵性騷多名女學生,經調查揭發多名資深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處理,致多人受害,南投縣政府校園性平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另南投縣政府未依權責要求劉育成停職接受調查,處置顯有違失。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並促請行政院會同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通盤檢討。
監委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指出,經南投縣政府截至去年12月之清查,被害者受理總人數計29人,進入調查共23人。接受性平會調查之23人,又分別為「性侵害9人、性騷擾3人、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1人、5人不成立、1人刻正聯繫是否接受調查、4人仍持續進行調查中」。
監察院調查發現,本案在吹哨人出面前,南投縣相關通報系統沒有紀錄,但南投縣內有多名資深教育人員早知劉育成疑涉性騷擾性侵害女學生,劉育成與未成年女學生未保持適當界線與分際,也非新聞。
監委表示,涉有違失之教育人員多數屬資深教師或校長,理應熟知相關規定,然因歷任師長師師相護,形成包庇的文化與校園結構。其等未被究責,也未曾有體制內吹哨者出現,致案件被延宕揭露及處置造成多人受害,凸顯南投縣政府長期對教育人員落實性別事件通報處理及監督機制的嚴重失靈。
調查報告指出,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6日函釋,南投縣政府即可由負責校長人事業務的權責單位循相關機制討論處理須否命劉校長暫離校園,或提請性平會討論對劉校長執行相關必要處置。
但是,調查報告說,南投縣政府僅要求劉育成請假,遲至監察院去年9月7日通過糾舉案後,才自同年月16日起暫時停止劉育成職務,衍生劉育成自請假至停止職務期間,干擾調查、意圖掩蓋事實及透過民代施壓等情事,南投縣政府處置顯有違失。因此,糾正南投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