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集體貪瀆案 遭監院糾正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監察院19日表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軍紀不佳,內控機制鬆散、平時考核不實,致生集體貪瀆事件,監察院通過監委王美玉、賴鼎銘、郭文東所提調查報告,糾正第205廠,並請國防部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善軍品採購效率、督考機制,並落實高階軍官違失行為移付懲戒事宜。

糾正案文指出,軍備局第205廠除發生前上校工務長林龍基等3人多次接受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招待,並違反內部作業規定,於軍品研製修公開展覽前,未經報備,私下允許特定廠商入廠瞭解藍圖,並攜帶軍品出廠解說製作細節,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之貪瀆案件。

調查報告指出,林龍基等3人貪瀆案於2022年3月爆發前,軍備局205廠採購案未能通過驗收,最終同意減價收受案件比例偏高,2019至2021年度同意減價收受案件達112案、平均占比10.71%,案發後該廠採取「改善規格訂定」等精進措施,2022至2023年度同意減價收受案件計21案、平均占比降為3.64%。

調查報告指出,據軍備局表示第205廠同意減價收受案件,均確保功能及安全無虞始予接收,但採購效率不佳,不僅影響軍需時程,亦恐引發行賄誘因。另查第205廠2019年度公開展示需求25項軍品,完成意願登記廠商計13家,最終均放棄試製。

因此,調查報告表示,促請軍備局應持續檢討提升採購效率、落實同意減價收受案件之督考機制,並研議系統性的培植國內民間廠商試製軍品之量能,以利國防自主。

此外,監委調查發現,國防部於2019年3月14日令頒「上校階以上軍官違法失職符合公懲法送請監察院審查」之移送態樣及作業流程,但至2023年8月底止,國防部所屬機關「上校階以上軍官因刑事案件遭檢察官起訴人數」計11人,僅2人移送監察院審查,顯示高階軍官違失行為應移付懲戒一事,仍待落實,要求國防部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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