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盜贓款 車手報警8人全被逮

贓款示意圖,非此案犯罪所得。(高市刑大提供)
贓款示意圖,非此案犯罪所得。(高市刑大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國內一詐團收水車手蔡男2023年11月某日前往桃園市中壢區收取詐騙贓款時,遭同集團的「車手頭」黃男等人半路打劫,他不甘心剛到手的80萬元被黑吃黑,竟向警方報案被強盜,雙方遭警方一網打盡。桃園地檢署15日偵結,起訴黃男等八嫌,向法院求處重刑。

桃檢調查,蔡男、黃男兩人隸屬同一個詐騙集團,分別擔任負責向車手收款的「收水手」、負責招募車手的「車手頭」。黃男得知旗下劉姓車手約定於2023年11月23日晚間將一筆詐騙贓款80萬元上繳給蔡男,便指示詐團成員王男、羅男搭乘白牌計程車,一路尾隨劉男至桃園市,待劉男將款項交給蔡男後,王、羅二人便痛毆蔡男並搶走款項。二人得手後,由另一名蔡姓車手掮客接應離去,駕車至新北市蘆洲區一處工地分贓,王、羅、蔡等三人各分得11萬元,黃男分得45萬元,白牌車司機邱男分得2萬元。

蔡男不甘心被黑吃黑,被搶後就向警方報案討公道,但警方製作筆錄時,發現蔡男對該筆現金80萬元的來源、用途皆交代不清,經不住警方詢問才坦承是詐團車手。因蔡男被強盜的款項屬於贓款,警方報請桃檢指揮偵辦後,陸續將黃男等八人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押其中六人獲准。

檢方認為,黃男等八名詐欺集團成員涉嫌強盜詐欺贓款,涉犯《刑法》三人以上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共同犯詐欺取財、強盜及洗錢等罪嫌,15日偵結起訴。另考量黃男等人犯後飾詞狡辯,未見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0年至2年不等。

蔡男在案發當天還曾分別至新北市汐止區宏碁大樓、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等處收取詐騙贓款,相關地點可能都有被害人遭詐騙,但警方至今尚未接獲報案,呼籲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提告,此部分將另行偵辦。◇

延伸閱讀
了解心中盼望 解決問題強健防詐心理
2024年01月22日 | 10個月前
基進:中共利用外洩個資介選
2023年11月03日 | 1年前
強化防詐能力 蔡英文:謹記6不
2023年07月10日 | 1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