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批交通微罪不罰 交長:權宜措施
交通違規記點及違規檢舉制度自去年上路後引發民怨,為此,交通部研議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擬不記點、不開放檢舉,此舉遭多個路權團體反對,並批評不應再讓執法走回頭路。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表示,這是交通環境整頓未做好前的權宜措施。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羅宜表示,記點制已變成宛如鐘擺,哪邊有意見交通部就往哪邊擺,短短幾年來改了好幾次,不斷持續來回放寬,記點制形同虛設,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基礎逐漸薄弱,對交通規範無所適從,道路安全大開倒車。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林元敏指出,王國材稱道路安全已有改善,故可以放寬執法,然而去年的道安成績根本就慘不忍睹,1至11月的交通死亡人數仍高達2,759人,甚至嚴重事故還創歷年同期新高,高達36萬多件,比前年同期還增加了2萬8,897件,交通部既無積極政策以改善問題,也不與民間進行溝通,竟還要縱容違法行為。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認同執法並非交通問題的唯一解方,更重要的是道路設計與駕訓教育,然而交通工程與教育的改善完全沒有任何規劃,就要隨意開放不執法,沒有真正解決交通問題,反而徒增更多危險。
對此,王國材說,針對大小違規仍按照《處罰條例》開罰,罰鍰並未改變,因去年加強檢舉與記點後,現在討論在安全與民怨間取得平衡,事實上,微罪不記點、不檢舉,在相關《裁罰細則》就有規定,例如超速10公里、酒駕酒精濃度0.02毫克以下、超重10%以內不罰,將依此微罪不罰處理方向引用到民眾檢舉和記點部分。
王國材表示,現在最重要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應負起責任,把交通環境整頓好,讓民眾不易違規,在交通環境未做完前,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不檢舉是權宜措施,當交通環境做好了,再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