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逾2千件違規 未簽名扣1級分
113學年學科能力測驗將於2月27日公布成績,大學入學考試中心20日舉行委員會議,審議學測考生違規事宜,全部共有2,425件違規案,其中以考生未依規定在答題卷「確認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為最多,共1,373件,依簡章規定扣減1級分。
大考中心表示,今年考區提報違規共有606件,比去年1,030件減少424件;考試服務處提報違規1,378件,以未於「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名最多;閱卷組提報的違規則有441件,其中以在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最多,共有437件,有考生塗鴉漫畫角色「哆啦A夢」、任天堂遊戲「星之卡比」等,依簡章規定都被扣減1級分。
根據大考中心統計,經考區提報的試場違規共606件,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為最多,共228件,依簡章規定扣減1級分;其次是應試時手機未完全關機、攜帶不可入座的物品等,共191件,依簡章規定分別扣減3級分、2級分。
此外,高雄三考區發生有考生在考英文科時,不時用手插入口袋摸東西,監試人員後發現該考生將英文有關文字內容物件放在試題本內查看。
另外,臺中三考區自然科一名考生在考試時,眼神不斷窺視他人,轉動頭部動作明顯,監試人員觀察整節後,明確告知該考生有違規情況,兩名考生該科均不計分。
花蓮考區則有兩名考生,在國綜、國寫考試時,被發現以學生證、健保卡應考,學生以前一節就用該證件應考通過回覆,並在當節結束前都提交有效證件。依原規定應該針對前一節考試為攜帶有效證件扣減1級分,但與會委員認為,這是考生自白,而且這是監試人員疏失,且有效證件也在被發現當節就送到,最終決議不扣分。
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表示,監試人員確實有疏失,在監試人員提醒後,考生確實也能於該節考試前請家人送達證件。經過考試委員討論,決議這兩案不追溯前一節違規,不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