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察盧正涉撕票遭槍決 民團籲檢發動非常救濟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前警察盧正因涉嫌綁架撕票而被判死刑,於2000年9月7日執行死刑。對此,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等多個民團18日前往最高檢舉行遞狀記者會,盼望檢察總長看看盧正案,並為盧正發動非常救濟。

民團指出,本案所有扣案物證都無法指向盧正涉案,而法院認定盧正有罪的主要依據,是盧正的自白陳述,但依據盧正自行撰狀的陳述,當時盧正是在沒有任何休息、沒有進食、沒有飲水的情形下,提出自白。

民團也提出幾點根據,根據司法心理學供述鑑定,盧正自白為錯誤的可能性很高;經刑案現場重建,盧正自白有57項與客觀事證不符之處;承辦員警有違法行為受申誡處分,已足以影響原先判決。

民團指出,盧正遭死刑執行後,疑點始終未予釐清,盧正家人也一再申冤,在社會上更受到高度關切。盧正案是個不及格的判決,此判決的高度爭議,正等待檢察總長予以救濟。

最後,民團表示,檢察總長邢泰釗上任後,為諸慶恩提起非常上訴成功,儘管受冤之人已離世,不應成為司法面對冤案的阻礙。盧正案的救援團隊認可邢泰釗對冤案的重視,請他看看盧正案,為盧正發動非常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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